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南阳市某矿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约18亿元 两人获刑
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周(一) | 南阳市某矿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不断充盈,一些弱势群体,特别是老年人,由于防范心不强、手中有一定积蓄、缺乏辨别养生保健产品是否合法合规的能力,这使得老年人成为了一些犯罪分子盯上的目标,如何增强自身防范意识、提高评估风险能力,请注意以下提醒:
1.对于道听途说的投资理财项目,特别是近期层出不穷各类手机理财APP,要做到不轻信、不乱信,首先要仔细查看该理财项目的运营公司是否具备从事金融服务的资质,其次要对理财项目做好风险评估,因为利润越大、风险越大,要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更不存在所谓的“高利润、零风险”的理财项目。
2.对于那些打着“包治百病”、“青春永驻”的养生保健产品,要理智消费,如何规避不良的保健产品?要对保健产品的生产厂家、生产资质、功能疗效有初步了解后再做决定,最后,对于保健产品我们可以按需购买,不要为了促销、推荐返利等噱头而落入犯罪分子设下的陷阱当中。
2014年11月7日,南阳市公安局宛城区公安分局(原新华分局)立案侦办了南阳市国税稽查局移交的南阳市某矿业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
经查,韩某某、张某经预谋,于2013年4月份在南阳市利用他人身份注册成立了南阳某森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森公司)、南阳市某林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林公司)、2013年7月收购南阳市某兴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毕某)。该三家公司均为空壳公司,公司成立后均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期间,在没有真实货物购销、没有相应仓储仓库、运输设备等情况下,韩某某、张某指使张某1、卢某及李某共为他人开具品名为煤、铁精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68份,价税合计9.6亿余元。其中销项税额1亿余元,受票公司涉及江西、浙江、山东、江苏、天津、内蒙古等地。某森公司和某林公司从内蒙古、北京、辽宁、天津、山东、陕西、江苏等地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8亿余元,其中进项抵扣税额1亿余元。某森公司和某林公司在存续不到一年的时间中,进项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约18亿元。
2019年6月13日,该案提起公诉。2020年4月17日,经宛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判处被告人韩某某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80000元。
来源:平安南阳 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作示意用